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、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、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,对“年产10万吨废旧轮胎加工高强力再生胶技术改造项目”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,以征求公众意见及建议。
一、项目名称及概况:
⑴项目名称:年产10万吨废旧轮胎加工高强力再生胶技术改造项目;
⑵建设性质:改建;
⑶建设规模:年生产再生胶汽车垫带5万吨;
⑷建设单位:河南新艾卡橡胶工业有限公司;
⑸建设地点:河南新艾卡橡胶工业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。
二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程序及内容
1、工作程序
(1)准备阶段:研究有关文件,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,筛选评价重点,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;
(2)正式工作阶段: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,并进行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;
(3)报告书编制阶段:汇总、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、数据,给出结论,完成环境影响分报告书编制。
2、主要工作内容
区域环境状态调查、工程分析、大气环境影响分析、水环境影响分析、噪声环境影响分析、土壤环境影响分析、固体废物、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分析、经济损益分析、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。
三、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:河南新艾卡橡胶工业有限公司
地址:武陟县工业集聚区河朔大道与武商路交叉口
联系人:宋总
电话:13403991616
邮箱:562612588@qq.com
四、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
名称:河南豫启宇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
地址:郑州市金水区黑庄路未来滨河小区怡乐商务8号楼E座8层801号
联系人:赵工
电话:13569177288
邮箱:2567409908@qq.com
五、公众意见表
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为项目建设是否合理、环境影响程度是否可接受等,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:http://www.mee.gov.cn/xxgk2018/xxgk/xxgk01/201810/t20181024_665329.html
。
六、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
公众可向建设单位、评价机构发送电子邮件、电话、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(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)。
七、说明
1、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,建设单位应为公众提供相关的资料查询、查阅服务;
2、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意见或建议,可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,向建设单位提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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